當前,在畜禽養殖的實際生產過程中,很多養殖者常錯誤地認為:使用獸藥原粉,操作簡單、方便省事;并且,最重要的是,投藥量小、價格相對便宜,可以有效降低藥費。
因此,在養殖生產實踐中,很多養殖場常常直接使用獸藥原粉,且越是大型的養殖場(尤其是養禽場),使用原粉的越多。
然而,這種情況隨著國家對獸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等環節監管與處罰越來越嚴,這種不規范用藥的現象在養殖業正在快速的減少。其實,直接使用原粉,不僅僅是違法的問題。
其實,養殖場直接使用獸藥原粉是有很多害處的。
比如,由于原粉的藥理不明,致使畜禽用藥期間,常出現嚴重的毒副反應。再者來說,由于用量不好控制,很容易導致該場耐藥菌株的產生,對今后的疾病防治帶來障礙。
最后,由于直接使用原粉致使藥物殘留較大,容易危害食品安全!并且,對獸藥監管來說,國家沒有對原粉合格情況的每季度監督抽檢,養殖場在使用原粉這方面是監管失控的,容易給造假者提供機會,給養殖業的健康發展帶來威脅。
直接使用獸藥原粉?萬萬不可!
1.使用獸藥原粉是違法行為
獸藥原粉是獸藥廠制造成品獸藥原料,屬于獸藥原料藥。在成品獸藥中,不但包括原料藥,還含有增效劑、助溶劑、穩定劑等多種成分,使用成品藥物才能發揮出最好的藥效,單純的原粉根本就不能直接應用在養殖生產中。
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批準可以在飼料中添加的獸藥,應當由獸藥生產企業制成藥物飼料添加劑后方可添加。禁止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直飼喂動物。”
第六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直接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飼喂動物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養殖場直接使用獸藥原粉,明顯屬于違法行為,嚴重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行為應該及時得到糾正。
2.使用獸藥原粉容易產生毒副作用
在飼料或飲水中添加獸藥,需要確切知道畜禽的喂料量或飲水量,還需要將有關數據換算成每只畜禽用藥量,這樣才能做到準確投藥。
原粉不同于成品藥物,不會標注畜禽的使用量,而一般獸醫人員或養殖戶根本不知道這種藥物與成品藥物的折算關系;更不知道這種藥物在畜禽體內的藥代動力學參數,實際上也就很難確定原粉的準確使用劑量。
所以,在生產中直接使用獸藥原粉,具有潛在的危險。
原粉的作用往往是單一的殺菌或抑菌,沒有輔助治療的成分,但現在畜禽的疾病,尤其是傳染性疾病,大多數屬于混合感染,單純使用某一種獸藥原粉進行防治,根本不會達到理想的效果。
若將幾種獸藥原粉配合起來應用,需要經驗豐富的獸醫師才能做到,一般的養殖戶亂配藥物,很容易發生配伍禁忌,輕者對疾病防治無效,重者可能發生中毒反應,嚴重威脅畜禽的安全。
另外,有些藥物酸性或堿性太強,直接使用原粉,對畜禽胃腸道的刺激很大,也容易造成不應有的危害。